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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范围内的零售商,每年因为偷盗遭受的损失将近500亿美元,偷窃,已是超市不可承受之重。当然商家内盗占了一定比例,咱们单说外盗的人员构成比例,大约有一半都是青少年干的。
   
以美国为例,每5秒钟,就发生一桩商店偷窃事件,每个美国人每年为此要多付出150美元。所以,小偷小摸行为,表面上是偷商家,实际上是偷大家。
    
美味的食物,尤其生鲜食品,自然属于很容易被顺手牵羊的高危商品。“尝尝”不算偷,“拿”点不算拿,这些自古以来搁置争议的深入人心,无疑就成了小偷最好的挡箭牌。   
    
曾经,一些超市还是很人性化的,逛累了可以使用和购物区直接相连的卫生间,但是很遗憾,卫生间成了偷吃者的幸福驿站,偷了纸巾和卫生巾直接就去卫生间,直接就用上的行为,简直就顺理成章,吓得超市不敢设卫生间。
    
但是,冒着热气的糖炒栗子,每一颗的单价都不菲的樱桃和蓝莓,以及便宜的大枣花生这些,实在是防不胜防就被尝了一颗又一颗。其他,比如拧开瓶盖半瓶酸奶一瓶饮料就下肚,甚至,尝了几口再盖上盖放回去,这些偷吃、白吃行为,怎么办?
    
不管肯定不是办法,管得恰到好处真要想点办法。
    
以前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张秉贵,令人称道的“一抓准”、“一口清”、“一团火”的本领和精神,代表着曾经的主要商业形态,就是营业员和玻璃货柜成了消费者和商品之间的天然屏障,那时节商场里的警察抓小偷,主要是抓那些偷顾客的小偷。现在超市成了零售业的主要形态,小偷的主要目标是商品本身。所以,对付“偷”的相应法规也应该与时俱进,适应新型业态的新要求。
     
现在商场超市会有两个极端,一种极端是因为没“法”较真,所以就不敢较真。就算抓着小偷了,一不能罚,二不能搜,三不能扣,就算狠狠心报警吧,派出所多会觉得鸡毛蒜皮不屑一管。最后商家只能自己生闷气,抓供货商来当冤大头,买的不如卖的精,供货商又再把偷盗损耗成本加到商品价格上,最后还是转嫁到消费者头上。
    
另一种极端就是商家使用极端手段对付小偷小摸者,各种匪夷所思的手段都用上,无所不用其极,从高额罚款,到身心羞辱,到拳打脚踢等等吧。这样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,很可能就造成新的问题。比如这次十三岁女孩因为偷巧克力被发现,喊家长,罚款,最后坠楼的不幸事件,罚款是否是商场合理处罚行为是有争议的,多数认为是不可以的。不过在国外,商家抓到未成年偷窃者,也多是喊家长,报警的并不多。
     
如何对付超市偷窃,这是全球共同面对的挑战,对于超市历史仅只三十余年的中国而言,更是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,制定出有可操作性的法规,给出商家可以行使的惩罚权的边界,切实解决报警之后的下一步怎么办的问题。
     
如果,听任和纵容小偷小摸行为,因其小而忽视,因其小而放任,日积月累,也是对一些小本经营的超市经营业态的慢性谋杀。
     
只有认认真真把这小偷小摸当回事,才能既保护商家的正当权益,也保护偷窃者不被过度惩罚,最为重要的是减少和避免因为小事件不能妥善处理,最后导致大冲突的机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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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毅

朱毅

55篇文章 7年前更新

理学博士,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,食品生物技术方向博士生导师,微藻资源化利用硕士生导师,《中国食品报》等报刊专栏作家,国家农产品贮运保鲜联盟副秘书长。原创文字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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